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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是否同意廢止2018年1月31日蔡英文公布之一系列《勞基法》修惡內容?包括:資方可以合法迫使勞工連續工作12天、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至8小時、休息日加班費跟平日的一樣,沒有比較多、加了班卻領不到加班費(因為資方要你用補休替代了)、連續兩個月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從48小時調高至54小時

同意廢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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